研發處舉辦兩場專業演講,教您如何堅守學術倫理理念並尊重著作權

研究發展處與人力資源處及醫學科學研究所分別於2月22日、3月7日,假本校醫學綜合大樓16樓演講廳,舉辦「著作權與學術倫理──以碩博士論文、期刊論文、電子病歷議題為例」及「堅守學術倫理理念,提升創新研發能量II」兩場專業演講,由章忠信博士及胡志偉教授為本校師生闡明學術倫理的基本觀念及其相關法律案例等。

■章忠信博士:著作權與學術倫理──以碩博士論文、期刊論文、電子病歷議題為例
有鑑於近年國內學術倫理問題持續不斷,為加強本校對學術倫理的重視,研發處研推中心與人資處特於2013年2月22日舉辦法律觀念講座,邀請公益網站主持人,也是著作權大師章忠信博士蒞臨演講,以「著作權與學術倫理──以碩博士論文、期刊論文、電子病歷議題為例」為題,與校內師生分享學術倫理相關議題。【圖:對於與會老師的踴躍提問(左圖),著作權大師章忠信博士侃侃而談(右圖)】

首先,定義何謂違反學術倫理以及相關法律規定,並以國科會對學術倫理的七點說明,細說如何避免違反學術倫理。
1.學術倫理的重要性。
2.學術倫理的規範與領域差異。
3.受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之原則。
4.違反學術倫理的認定。
5.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審議程序。
6.違反學術倫理判定的慎重。
7.學術機構對學術倫理的責任。【圖:老師們凝神聽講之情形】

此外,更以碩士論文被檢舉論文抄襲案的多起案例,詳細敘述著作權與學術倫理之間的差異,於最後也為違反學術倫理與著作權侵害下了以下幾點重要結論:
1.著作權不保護「觀念」,僅保護「觀念」之「表達」。
2.合於著作權法規定,未必合於學術倫理──請人代筆。
3.違反學術倫理未必構成著作權侵害──剽竊概念。
4.創作著作之人才是著作權法所稱之「著作人」。
5.指導教授、計畫主持人、實驗室負責人縱使角色重要,若未執筆,就不是論文著作人。
6.一稿二投違反學術倫理;一稿二人用侵害著作權。

■胡志偉教授:堅守學術倫理理念,提升創新研發能量II
現今網路的普及與便利性,使得在從事學術研究時能更快取得所需的資料。然而,網路的便捷卻成為學術倫理案件頻傳的潛在因素,甚至加以「捏造」、「變造」或是「剽竊」以達到發表期刊論文的目的,但其實多數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例中,有許多是由於研究者對於「抄襲」與「合法引用」的認知不足,因而無法區別這兩者之間的差異,以至於遊走於違反學術倫理的法律邊緣,一但誤觸,除了會造成法律以及著作權的後續相關問題外,更對研究者本身留下了汙點。【圖:護理學院林佳靜院長(左圖)率先提問,胡志偉教授(右圖)回應詳盡】

故研發處研推中心與醫學科學研究所於3月7日舉辦「堅守學術倫理理念,提升創新研發能量II」,並邀請到國立台灣大學心理學系胡志偉教授,以「從國內外學術倫理案件談學術研究倫理」為主題,與本校師生分享其學術倫理的基本觀念及其相關案例,從民國88年至98年間,由國科會綜合處所歸納違反學術倫理案件之類型有以下幾點:計畫書內容雷同、抄襲、未適當引註、研究資料造假等。

胡教授在分享的最後也提出加強學術倫理認知的幾點方式:
1.建立和研究倫理相關的審查制度與規範。
(1)IRB審查、學術倫理案件受理及其它制度的建立。
(2)論文抄襲偵測機制的建立。
2.大學建立類似庫房的機制,幫助教授進行採買及經費報銷。
3.加強學術倫理教育。【圖:本校教師關注此類議題,出席相當踴躍】

並建議在發表論文或期刊前可先使用「eTBlast文章相似度比對軟體」先進行相似度比對,以降低違反學術倫理的可能性。另外,胡教授也再次強調要加強學術研究倫理認知以及瞭解,教育訓練是有用且必需的。(文/研究發展處)【圖:許準榕研發長(左圖右)致贈紀念品與胡志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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